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方混凝土及60万米管桩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30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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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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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石杨镇金城村委会金城自然村609号 (盘景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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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方混凝土及60万米管桩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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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项目自2022年2月投入运行至今,设备、工艺稳定且生产状况良好,年产300万方混凝土及60万米管桩项目(一期)设计产能为150万方混凝土,目前实际日产量约为4000方;各类生产设施运行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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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童莹莹、吴丹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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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中建、孙震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年5月23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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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马艳梅、刘媛媛 |
检测时间 |
2022年5月31日~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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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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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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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的规定,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方混凝土及60万米管桩项目(一期)行业归类于第三大类-制造业-第(一十八)小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1水泥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完善,基本做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经现场检测,各检测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除部分岗位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外,其余各危害因素接触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该项目在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能够达到合格要求,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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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时间 |
2022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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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评价机构要按评审会专家提出的上述建议和其他建议、意见要求对《控评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稿提交建设单位。 (二)根据对建设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等检查结果,建设单位按照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内容进行整改,并经评价机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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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表: 表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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