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宿固路与南大外环交口东南侧200米 |
评价报告名称 |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项目简介 |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预留建设用地上实施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配置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1套12MW的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与一期工程形成“2炉2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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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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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我公司依据设计专篇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设计专篇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归类于第三大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结合类比调查、检测和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参考本次设计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参数指标,建设项目投产后,项目总体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应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本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效果可行。 建设项目除进一步抓好职业卫生管理等环节外,尤其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及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操作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以确保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同时,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病例,以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设计》通过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并在建设项目施工中予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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