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北区)A、B烧结机成品及机尾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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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3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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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马鞍山市慈湖地区马钢新区 |
评价报告名称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北区)A、B烧结机成品及机尾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马钢股份炼铁总厂烧结二分厂现有2台360m2烧结机,建设时分别设置1套机尾电除尘及1套成品布袋除尘系统,投产至今,除尘设备、管路已严重老化,且B烧结机的成品除尘器已停用(原B系统成品区域除尘管道已接入A成品除尘器)。根据现场检测数据,现有2台机尾电除尘系统和A烧结成品除尘系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无法满足当前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相关环保要求,且因A成品除尘系统兼顾两台烧结机,无法停产检修,设备工况能力持续恶化。 根据环大气[2019]35号要求,我市属于超低排改造重点区域,在2020年底前需至少完成60%左右的超低排改造项目。目前,政府环保部门已针对烧结二分厂进行重点监管,其中A、B烧结机尾及成品除尘改造既是突出问题之一,也关乎到马钢公司超低排改造限时完成指标。根据能控中心上报政府环保监管部门的计划,烧结二分厂A、B烧结机尾及成品除尘系统应在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且计划在2020年底前至少完成其中1套系统的改造。因此,本工程的实施有充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建设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全管理部 |
评价过程 |
我公司依据项目评价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评价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于2020年12月9日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通过工程分析,同时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检查分析,综合评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北区)A、B烧结机成品及机尾电除尘提标改造工程行业归类于第二大项制造业(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炼铁,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项目。 在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完善防护设施布置、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在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和强度应能可控,能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因此认为,技改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时间 |
2020年12月9日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对该《预评报告》评审结论为“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方可形成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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