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新区岳河东路与云台山路交口东北侧 |
评价报告名称 |
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项目简介 |
为充分利用灵璧县丰富的农林剩余物,提高当地农民的经济收入,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解决灵璧经济开发区内没有集中供热源的问题,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投资45176万元在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实施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占地200.9亩,规划建设容量为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5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同时预留二期一炉一机的扩建场地。项目建成后可年发电量2.4亿kW·h,年供热96万吨。 |
建设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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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我公司依据设计专篇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设计专篇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于2020年11月1日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归类于第三大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结合类比调查、检测和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参考本次设计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参数指标,建设项目投产后,项目总体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应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本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效果可行。 建设项目除进一步抓好职业卫生管理等环节外,尤其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及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操作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以确保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同时,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病例,以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时间 |
2020年11月1日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设计》通过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并在建设项目施工中予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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