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新区岳河东路与云台山路交口东北侧 |
评价报告名称 |
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投资45176万元在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实施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占地200.9亩,规划建设容量为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 2×15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同时预留二期一炉一机的扩建场地。 |
建设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 |
评价过程 |
我公司依据项目评价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评价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于2019年1月24日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同时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在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有关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完善防护设施设置、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在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和强度应能可控,能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因此认为,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时间 |
2019年1月24日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评价机构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会议其他意见,认真对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后予以通过。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下一个:
无
下一个:
无
版权所有 © 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1000972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