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6号 |
报告名称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车辆试制焊接总装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项目简介 |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由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注册资本近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下辖12个部门、1个事业部,2个子公司。公司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集微车、卡车、大中型客车、专用车等系列产品的汽车产业集团,2017年产值超过150亿元。 2020年5月19日,芜湖市弋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通过了其车辆试制焊接总装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项目备案;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9号)的相关要求,技改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产业政策。 技改项目包括城南工厂和城北工厂两部分,其中试制生产线基于城南工厂进行改造,具备车辆试制生产能力;生产区域基于城北工厂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包括焊装自动化生产线,总装内饰装配线、底盘装配线、内饰二装配、检测线改造。技改项目总投资2.1亿元,其中城南工厂位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峨山路17号,试制生产线占地20000平方米;城北工厂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6号,生产区域占地70248平方米。 |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全环保部 |
设计过程 |
本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相关规范要求,于2021年1月8日依据设计方案启动设计工作,相继开展了设计专篇编制及内审,并于2021年2月2日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
设计结论与建议 |
结论: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的要求,技改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二十三)汽车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本报告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的规定,形成书面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报告并存档备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报告式样详见原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或原皖安监健〔2017〕86号文附件5。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 (3)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技改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4)技改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技改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5)技改项目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6)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当及时、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设计通过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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