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马鞍山市鑫绿水处理药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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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江东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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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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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马鞍山市鑫绿水处理药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4年,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金家庄街道江东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彭德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500150514314P,从事水处理剂生产,主要系列产品有:生活(污水)净水剂、除藻杀菌剂、水质稳定剂和除油剂等。公司现有各种专业设备,有检测设备齐全的化验中心,拥有较为先进的净水剂气化反应釜,并配有大型储药池和槽罐运输车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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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葛金月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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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陈崇宝、徐超、王静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9年12月25~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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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杨晨、朱丛继、谢晓刚 |
检测时间 |
2019年12月25~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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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孙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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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马鞍山市鑫绿水处理药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小型企业,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等级为“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达标单位”。 需按照本报告建议落实相关不足部分,并在今后完善以下建议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 ①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妥善保管。 ②用人单位应在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公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应急处理措施。 (2)个体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防毒口罩应配置防酸碱滤毒盒,并为盐酸分装工、巡检工配备防酸碱腐蚀手套。 (3)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并结合岗位员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组织全部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离岗人员要组织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4)应急救援设施 用人单位应在硫酸储罐旁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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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时间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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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认为该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用人单位必须要评价机构根据上述意见及建议进行修,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形成正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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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合格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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